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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0年度「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-長者健康促進站」申請作業須知

說明: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0年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申請須知重點如下:
(一)申請資格:社區立案單位,例如合法立案之醫療院所、衛生所、學(協)(公)會、大專院校、社企團體、宗教團體及社區管委會等。
(二)計畫目標:提供長者健康促進課程及營造互動關懷的長者友善社區。
(三)辦理期程:自計畫核定日至110年11月30日。
(四)工作重點:請詳見補助作業申請須知第4至6頁。
三、為使貴單位瞭解本計畫執行內容,請踴躍參加計畫說明會,期程如下:
(一)時間:110年4月29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至12時30分。
(二)地點:桃園市政府衛生局402會議室(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)
(三)議程詳如申請須知附件3。
(四)請於110年4月26日(星期一)前完成線上報名:https://www.surveycake.com/s/zOglw(議程表另附報名QR Code)。
四、本案係指定用途補助款,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;另為增加整體資源運用效益,本計畫以不重複申請長照基金所提供之服務項目為申請原則(例如長照C據點及失智據點等不得重複申請),以避免資源重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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