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系108學年度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自10/1-10/31止

一、申請資格:
(一)本系二、三年級學生,107學年度第一、第二學期之學業平均及操行平均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。
(二)參加大學聯招(考試分發制)之一年級入學新生,各組入學錄取成績最高分者。
二、獎勵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,請於規定期限內繳交申請表及成績單至系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