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學年度新生註冊、選課、住宿相關注意事項
註冊須知
Ø 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繳費期限至100年9月7日止。
Ø 申辦學生就學貸款或減免學雜費者,請勿先繳交學雜費(申辦學生就學貸款者,需先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辦理對保手續),於100年9月7日當日上午9時至下午16時攜帶原繳費單及相關證件,至本校行政教學大樓5樓504會議室辦理驗證手續。
選課須知
Ø 網路選課日期:100年9月7日上午8:30至19日晚上23:59。
Ø 通識教育課程中的英文(一)、中文(一)及資訊基礎教育三門課為強制配班,選課時,這三門課請勿點選,若需調班,請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人工加退選。英文(一)調班,須依以下原則:可往上調,如本來為B班,改為A班;不可向下調,如原為A班,改成B班。
Ø 選課學分上下限規定如下:一年級不得少於十二學分,或多於二十八學分。
新生住宿公告
Ø 入住日期:100年9月3日(星期六)至100年9月5日(星期一)
Ø 服務時間:早上9點至下午5點整